2022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博士(DBA)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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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19 15:13:40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信息,未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报名考试造成不能考试或者不能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承担。

一、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情况,并由报考导师给出是否同意进行考核的意见(在考核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各学院具体考核录取细则陆续在本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9点—晚上9点),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n/bsbm/,逾期不予补报名。关于现场确认的相关安排,请查看学校关于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文件要求。


申请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一栏,填写外语等级、成绩及获得成绩时间,格式为:大学英语六级—470—20171205。
考生(境外学历考生除外)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本(专)科阶段学历信息、硕士学籍或学历信息均须按照研招网上个人学信档案(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中情况以及硕士学位信息按照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个人学位信息如实填写,不得因为非必填项而选择不填,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考生,请及时按网站相关认证要求进行申请认证,并将认证结果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境外学历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职)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与学校取得联系,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初审合格另行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与学校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报名工作,其具体考核时间和选拔方式另行通知。

四、我校2019年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于2019年3月前后到本网站查询。

五、其他信息及要求请查看《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东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

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报考导师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9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接收2019年直博生工作办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学术型硕士一年级(2018级)、二年级(2017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于次年秋季入学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统一考试入学两种。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将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各学院视自身情况决定2019年是否保留统一考试入学方式,2020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方式将不再保留统一考试入学方式。学校关于申请考核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 2019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各学院具体招生方案近期在本网站公布。


三、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具体招生导师情况可咨询与三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学院。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前后到本网站查询《东北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沈阳军区总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合作单位及对应招生学院。
各联合培养单位或有关导师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申请提出联合培养申请,双方依托科研合作项目进行培养。


五、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
为更好地满足导师校内科研工作的需要,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等国家及学校专项计划外,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得超过5%,招收工程博士的学院学术型相关专业不招收在职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档案问题
我校博士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进行档案审核。非定向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
为了不断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依据《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2019年,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学院网站。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11月1日—11月20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二)现场确认:
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11月22日—11月24日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一份;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6.《报考东北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份;
7.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的推荐书两份。
申请材料6、7须使用A4纸打印单独提供,其他申请材料须按照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资格审核
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情况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学院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五、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应该融入考核整个过程,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所持成绩证明在五年内(按2018年9月计算),可以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笔试考核。
英语语种: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其他语种:
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在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范围内,且已获得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的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共基础外语笔试考核。
3.除公共外语笔试考核外,各学院可通过翻译、面试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4.外语水平考核须达到学院提出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三)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或二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六、录取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及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并将12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处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八、其他
(一)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及责任教授的作用,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学院综合考核细则及具体考核录取方案,于11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以上日程安排为拟定安排,如有变化,学校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应为我校硕士一年级(2018级)、二年级(2017级)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单独考试生、强军计划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且本科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在博士入学前须修完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学习成绩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18年11月1日- 11月20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者11月24日前(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向博士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1.《东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的推荐书两份。


(三)资格审核
各学院对照申请条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考核环节
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各学院参考申请考核制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确定。


三、录取工作
各学院依据学院制定的考核录取方案,综合考核结果及招生指标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于12月20日前连同考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硕士一年级(2018级)转为硕博连读的学生,不得申请硕士答辩,不能获得硕士学位;硕士二年级(2017级)转为硕博连读的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可申请硕士答辩。
(二)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硕博连读生的成绩标准,并依据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查。
(三)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与原工作单位辞职)转入东北大学。
(四)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应同导师招生语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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